中考第一天。
因为到考务室需要准备好自用笔,我于是就想起案屉里的那支黑色钢笔了,于是记忆突然复苏,让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冷噤——
那是去年中考时,因为需要签名,笔主人就将这一款钢笔借给我用了。现在早就进入便捷时代了,连手中的笔也不例外,文具店里铺天盖地的各色精妙签字笔水笔早就走入了寻常百姓家,现在谁还用钢笔写字呀!可是我一用这款钢笔,竟不自觉地喜欢上了它,握它在手的那份厚重感,写起字来的那丝流畅感,哪是那轻薄的签字笔 所能比拟的?我于是对这支笔喜爱有加了,自觉不自觉地便格外多赞了它几回,于是它的主人就很随意地说:“ 那就送给你吧。” 我于是欣喜有加。
中考结束的时候,我在最后的打扫 “ 战场 ” 环节,重又拿起了这支笔,嗯,经过短短两天的磨合……我的确是有些爱不释手了。于是耍了个小聪明——拿着它径直走到它的主人面前,“ 给你的笔 ……” 呵呵,大概我伸出去的手还攥得紧紧的吧,那主人看穿了我的心思,笑着道:“ 想要就给你吧。” 我还嘴硬:“ 哎,这可是你要给我的啊。”
——呵呵,是不是有些小女孩的鬼花招了?
如今又至中考时,时隔一年,重又看到案屉深处的它,我倒感慨万千了——当初缘于喜欢,巴巴地讨了它过来,可是一年来我可曾使用过一次两次呢?开始是为珍惜,后来却颇觉无趣——小小一支笔,也能盛载最最复杂又最最单纯的感情因素,我甚至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,不着痕迹地把它还回去……
现在机会真的来了,又是中考时,又有签名任务,我到时候可以用很随意的动作将其放在人家面前,然后再故作轻松地说:“ 这支笔我用一年了,该还给你了。” ——哎,瞧瞧俺,这也真够用心良苦了吧?
于是今天早上带了笔到考务室。一天中倒也一字不差地完成了那百余次的签名任务,可惜却始终没有那样的还笔机会——原来就这么回事,可以走在咫尺之近,也就能够远至天涯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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